奥运会举办资金_北京奥运会专项资金管理
1.十二五规划体育类的解读?
我心目中的“人文奥运”,不仅运动员应当是健康、快乐的,而且体育应当真正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为青少年建造更多的篮球场、足球场,为中小学建造足够的操场。
随着“福娃”的诞生,北京的奥运气氛越来越浓。日前,北京市挂牌了一批“北京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在大中小学开展“奥林匹克教育”,并决定今后3年北京市的中考和高考将“适度反映奥林匹克教育内容”。
开展奥林匹克教育,弘扬奥运精神是件好事,但是否要与中考、高考挂钩则另当别论。北京市申奥的口号是“人文奥运”、“绿色奥运”。关于什么是“人文奥运”,北京古都文化的保卫者提出过一个解释:把人文留给奥运。别为了开会,到2008年把老北京全部拆光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北京市所剩无几的胡同、四合院仍处于高危期,仍然在不断被拆毁。但本文讨论的,是另一个有关“人文奥运”的话题。
去年12月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曾四次获得奥运会冠军的英国划船运动员马修.平森特爵士,造访北京某体校,看到教练体罚运动员而“深感震惊”。一个男孩背上清晰可见的红印说明,他刚刚被教练打过,其他学生也讲述了老师打人的事情。但最令他震惊的是体校副校长借用中国的老话说“不打不成才。”
我们从自身的经验都不难明白,上述的那种体罚,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具有某种普遍性,“不打不成才”的确是中国深入人心的一种教育文化。一些农村家长对老师的最大信任,是说把孩子托付给老师,就当自己的孩子,想打就打,想骂就骂。最近的案例,不久前在舒曼杯(亚太)国际青少年钢琴大赛中囊括了四项冠军、两项亚军的13岁女孩胡丁琦的父亲,到处宣传的教育经验居然是“400个耳光打出一个钢琴才女”!他理直气壮地说,郎朗也是这样被打出来的。尽管一些家长、老师有时难以戒除打孩子的恶习,但公然鼓吹、传播打人的文化,的确令人匪夷所思。
就体育训练而言,我觉得偶尔动手惩罚,也许并不是最恶劣的。中国还有一个深入人心的迷信叫“苦练”。然而,小学生将一个单词抄5遍是学习,抄20遍是强化训练,抄100遍、200遍,就不仅是体罚,而且是折磨和摧残儿童了。我们在媒体上就经常可以看到这种超常规、超强度的“魔鬼训练”。它的特点就是无视运动员正常的生理、心理和生活需要,摧毁了运动员对体育的任何兴趣。
雅典奥运的网球女双冠军得主李婷,曾因故离队两年到高校学习,其间根本不碰网球,甚至根本不能见到网球,遇到网球场绕着走。她的这一反抗,成为一个重要的契机,一次自我修复,使她重返球场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好成绩。跳水皇后高敏新出的自传《追梦》,也谈到对跳水陷入精神危机,单调机械的高强度训练和金牌压力使她走到了自杀的边缘。毫无疑问,体育训练本身是单调枯燥的,竞技体育自有其残酷的一面;但是,即便在这种高强度的、残酷的竞技备战之中,仍然有一个公认的合理的底线。运动员是人,有自己的个性、选择和权利,有休息权和娱乐权;少年运动员是未成年人,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这个问题的另一个表现,是无限追求技巧和难度的倾向,这不仅存在于体操等项目,也存在于杂技之中。几年前,就有国际组织对杂技超越人体极限、高难度的技巧提出质疑,因为看杂技是审美而不是冒险。无论体操还是杂技,近年来都出现了反对片面加大难度的呼声,而更加强调协调和美感。这首先是出于对运动员健康和安全的人道考虑。
归根结底,体育不是目的,金牌不是目的,奥运也不是目的。如果把“人文奥运”理解为“以人为本的体育”,那么,的确还有许多值得反思之处。请看一组数据:国家体育总局每年得到的国家财政拨款是50亿元,但仅有180万元左右分配给负责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的群众体育司,群体司被戏称为“穷体司”。因而,我心目中的“人文奥运”,不仅运动员应当是健康、快乐的,而且体育应当真正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要为青少年建造更多的篮球场、足球场,为中小学建造足够的操场,使沁源二中那样在马路上跑步的悲剧真正绝迹。
科技奥运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3-10-21 阅读次数: 83次
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会徽向全世界发布的第五天,又传来新的喜讯,“奥运科技(2008)行动计划”和“奥科委”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宣布启动“奥运科技十个重大项目”及一批重点项目,这是科技奥运实施两年来取得的又一新的进展,标志着科技奥运建设进入更加务实和大规模建设阶段。
科技奥运是“人文奥运”、“绿色奥运”实现的技术保障,做好科技奥运建设,既是社会赋予我国科技界的责任和义务,是历史向我国科技界提出的新课题,但同时也是增强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科技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的重要机遇。早在申奥成功的当月,科技界就行动起来,由科技部和北京市牵头,联合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气象局、信息产业部等11个部门成立了“奥运科技(2008)行动计划”,开始推进科技奥运建设;之后,又以行动计划成员单位为主,与奥组委一起共同成立了“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奥科委”)。“奥运科技(2008)行动计划”和奥科委,是联合全国科技力量直接介入奥运建设的重要组织,为集成全国科技资源投入科技奥运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工作机制。两年来,科技界通过“奥运科技(2008)行动计划”和奥科委,不断推进科技奥运建设,不但站在全球科技发展的趋势要求的高度和为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提供技术保障角度,在信息、安全、交通、环境保护、场馆、能源、运动技术等10个方面对科技奥运建设进行战略规划,而且,与奥组委技术部、环境部、运动会服务部、体育部等保持紧密联系与工作配合,通过建立科技奥运专家(组)库,集中一批科学家以咨询、参与工程招投标等不同方式参与奥运建设;坚持以开放办奥运的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欧盟、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法国、希腊等国家进行了广泛的科技奥运合作,集成人类的共同智慧,努力为办好一届奥运历史上最出色的奥运会提供技术支撑。经过探索和实践,现在一个中央与地方全面合作,集中全国科技资源,多层次、多领域开展合作,共同办好科技奥运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
“以科技助奥运,以奥运促科技”是科技界提出的科技奥运理念。两年的建设,科技奥运已经从理念逐步变成现实。在2001年提出60个科技奥运项目的基础上,由科技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从去年上半年开始“北京市智能交通规划及实施研究”、“电动汽车运行示范、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等“奥运科技十个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到目前为止,奥运科技十个重大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编制完成。这十个重大项目共已启动167个项目,包括249个课题,除了政府引导性投入资金之外,还带动大量的社会资金向科技奥运投入,社会投入资金占总投入的59.5%。现在,先期启动的部分项目已经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今年上半年,各成员单位克服4-5月份“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在积极做好抗击“非典”工作的同时,不断推进科技奥运建设,经过与奥组委反复沟通,又陆续启动了“无线移动IPv6接入示范网络技术奥运信息系统”、“建设奥运虚拟博物馆”、“半导体LED大屏幕显示和奥运照明工程”、“奥运会气象保障科学技术试验与研究”等一批科技奥运重点项目。“奥运科技十个重大项目”及科技奥运重点项目,是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精心筛选出来的,集中了科技界、奥组委等各方面的意见,突破的都是奥运建设中的关键技术,对于保障奥运建设和北京城市综合环境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实施好这批项目,不但能够保障科技奥运理念的实现,而且可以以科技奥运为契机,提高我国科技解决经济、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我国在某些重大技术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一、项目立项背景
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北京奥组委提出了“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其中,“绿色奥运”位于三大理念之首。
在奥运会的筹办期间,奥运会举办城市特别是北京市将新建、改扩建大量奥运场馆和配套设施,奥运工程建设因此也就成为北京奥运会投入资金最多、涉及环境问题最多的奥运活动。为此北京奥组委环境活动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大量针对性的技术、管理文件,提出了一系列专项措施、建议,以及严于国家标准的“绿色奥运标准”。另外,中国政府在申办2008年奥运会的报告中,对国际社会也做出了大量“绿色承诺”,在100多项具体承诺中,涉及到奥运工程的有40多项。
针对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定,各行各业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管理系统,但是对于绿色奥运来讲,真正的监督管理系统并没有建立起来。到目前为止,距全面实现“绿色奥运”承诺和各项《奥运环保指南》还有不小的差距,申办报告中关于奥运工程的绿色承诺大部分还没有真正落实。
综上所述,建立绿色奥运工程环境评估系统并开展行之有效的评估工作,不但是为了完成市政府的任务,更是为了确保绿色奥运的理念在奥运工程中得到全面实施。为此我院承担了绿色奥运评估专项研究,为中国政府举办一届出色的奥运会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二、项目内容
1. 绿色奥运相关细则的编制:承接《绿色奥运工程评估原则》、《绿色奥运工程评估细则》、《奥运场馆环境评估指南》及《北京奥运会餐饮研究指南》的编制。
. 对照奥运专项承诺、奥运会组织委员会的“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以及参考国外历届奥运会环境管理资料编写了《绿色奥运工程评估原则》。它作为总的评估指导文件,旨在提出奥运环境评估的目标、作用和基本原则,为奥运环境评估活动提供总的参考文献。
. 以北京环境保护科学院为牵头单位,协同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建材测试中心、北京园林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北京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共同编写了《绿色奥运工程评估细则》,具体涉及到奥运工程的7个重点领域:建筑节能、绿色建材、园林绿化、噪声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废弃物处置和利用以及施工现场的污染(以扬尘为主)控制。在实际环境评估中,对照《绿色奥运工程评估细则》中的标准,提出具体的评估方法,调整技术路线。
国家体育场现场 在北京大学的现场评估
. 根据《绿色奥运工程评估细则》组织专家多次论证修改,编制了《奥运场馆环境评估指南》。同时,将《奥运场馆环境评估指南》中对场馆提出的大量具体的“要求”细化成为多个表格,即《奥运评估调查表》,方便各场馆建设方对照填写并将“专项承诺”和《奥运工程环保指南》中的任务按建设阶段分解落实到奥运场馆的各参建单位中去。
. 查阅了国内外大量餐饮资料,学习了发达国家餐饮的标准以及历届奥运会中餐饮组织者的成功经验,同时咨询了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北京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以及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的相关专家编写《北京奥运会餐饮服务环保指南》,并且提供了相应的英文版本。《北京奥运会餐饮服务环保指南》旨在实现“绿色奥运”的承诺,在餐饮企业的建设、运营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技术研讨:参与并组织各种绿色奥运新技术研讨会及新产品发布会,为奥运会组织委员会采用新技术和新产品提供技术保证。
. 参加“关于奥林匹克公园和五棵松文化体育中心采用再生水水质标准协调会”,就奥运再生水水质标准的技术依据(包括环境风险、再生水发展趋势、奥运标准可行性等环节)进行了详细的汇报,为在上述两个区域推行奥运再生水水质标准提供了技术支持。
. 参加“奥运场馆制冷设备冷媒的使用研讨会”,就奥运场馆大型离心冷水压缩机、小型分体式空调选用冷媒的问题做了深入的调查,在会上对备选冷媒的物化性能、能效水平、国内外的应用现状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 为了进一步确定冷媒的选择,在院内组织国家环保总局外经办、北京市环科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所、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北京大学环境学院的5位专家,以及“08办”的负责人召开了奥运场馆制冷设备冷媒选用专家研讨会,就冷媒的选用展开了讨论。深入讨论了各种冷媒的优缺点,各位专家都留下了书面意见。
. 参加了奥组委组织召开的“关于游泳池水处理工艺及利用”的研讨会,在会中讨论了游泳池水处理工艺的优缺点,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 参加了奥组委组织召开的“橡胶沥青铺面材料及工程技术交流会”,与相关专家讨论了橡胶沥青混凝料的经济、环保效益及其发展前景。
. 组织专家讨论场馆环保技术应用中的亮点项目,既作为奥运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部分,也为今后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打下坚实的基础。
3. 对奥运场馆的技术支持:对奥运场馆的建设的各个阶段提供环保技术咨询,传播绿色奥运的理念。
. 对奥运工程的建设单位中所遇到的具体环保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 组织有关专家到各施工现场就施工扬尘等问题进行了调查,布设了施工扬尘监测装置,对施工中存在的扬尘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 在“08”办主持的“奥运场馆环境评估动员大会”上将《奥运场馆环境评估指南》(含《奥运评估调查表》)发放给各场馆建设单位业主。详细解释填表方法,并在以后的时间里,组织专人负责解答建设单位填表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田刚院长在奥运评估动员会上发言
4.现场评估:在收到奥运场馆建设方填写好的《奥运评估调查表》后,组织专家到奥运场馆建设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具体评估步骤如下:
. 相关专家仔细阅读研究建设方填写好的《奥运评估调查表》。
. 召集专家到现场进行评估,听取建设单位(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填写《奥运评估调查表》相关内容的解释,由专家提出改进意见。
. 组织专家到工地现场检查。拍摄照片取得第一手资料。
. 会后由建筑节能、绿色建材、园林绿化、噪声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废弃物处置和利用以及施工现场的污染(以扬尘为主)控制等各方面的专家提交书面评估意见。
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对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射击馆等10个新建场馆的第一轮评估。
鸟巢 放置在场馆附近的监测设施
三、项目实施的效益
1. 经济效益
通过环境评估,加强和提高了在奥运工程中落实绿色奥运理念的力度和效果,使奥运场馆工程建设更注重环境保护问题,在设计和施工中减少了对环境的破坏,节省了治理费用。同时提倡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了北京市的可持续发展,在长远角度考虑取得了不菲的经济利益。
2. 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为了实现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做出的“绿色奥运”的庄严承诺,树立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新形象。另外,本次活动加强了社会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顺应了当今国际社会的环保潮流。
3. 环境效益
本项目确保奥运工程特别是各类新建、改扩建奥运场馆的设计、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提高了首都环境质量,为奥运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在本次奥运评估中,很多“要求”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引领了国家环境保护规范的发展趋势;同时,很多新产品、新工艺应运而生,为中国乃至世界留下了丰富的环境遗产,具有巨大的环境效益。
十二五规划体育类的解读?
在北京奥运会上,希腊运动员夺得金牌将获得19万欧元(约合27.7万美元)的奖励,银牌得主的奖金是13万欧元,铜牌得主则有7万欧元的奖
金。除此之外,奖牌得主退役后还能获得一份公务员的工作。
俄罗斯此前也开出了北京奥运会的奖金数额,金牌运动员的奖金是5万美元,银牌选手3万美元,铜牌选手2万美元。不过在俄罗斯,获奖选手实际所得远高于奥委会给出的奖励;一些私人企业、各种运动员基金会以及地方政府都会额外对运动员进行金钱奖励、提供住房或汽车,预计金牌选手有可能拿到总额为50万美元的奖励。
在雅典奥运会奖牌榜上列第四位的德国为金牌选手提供的奖金较少,每块金牌的奖励是1.5万欧元。
新加坡历史上唯一的奖牌来自1960年罗马奥运会,当时一名举重运动员夺得一枚银牌。为了打破金牌荒,今年新加坡开出巨奖,只要运动员拿到金牌,就能获得50万欧元的奖励。
日本的金牌奖励是1.9万欧元,加拿大的金牌“悬赏”为1.4万欧元,据说与美国的奖金相似。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权威人士透露,北京奥运国家奖励奖金额度肯定超过雅典奥运会,在制定新的奖励政策时将改变过去的单一奖金制,可能会借鉴韩国的终身特殊津贴制。刘翔、郑洁/晏紫等焦点球员若能夺冠,奖金肯定会突破100万元人民币。
雅典奥运会时,国家直接拨款的奥运专项奖金总额达到3133万元人民币,金牌奖20万元、银牌奖15万元、铜牌奖8万元。按照规定,唯一的集体项目冠军中国女排,以12名队员和3名教练的标准共领取300万元人民币奖金,成为最大的赢家。而据预计,北京奥运会金牌选手的奖金将超过25万元,即使达到30万元也并不令人感到意外。
据悉,国家规定奥运奖金免征个税的范围不仅包括国家奖励,还包括其他奖励收入,所以中国奥运健儿的总体收入必将“更上一层楼”。有关方面估计,除类似刘翔等部分项目运动员夺牌所获得奖金数额必定很高外,其他奥运冠军的收入也有望全部超过百万元。
以夺冠概率很小的男女足为例,男足国奥队若获奥运决赛权,则有400万元奖金,而之前参加决赛阶段小组赛的3场,不论胜负都有200万元的奖金。以后每进一步,奖金数将增加。如果最终夺冠,奖金数则为800万元。权威人士估算,届时男女足主力队员的收入超百万元将不成问题。而如果郑洁/晏紫能在网球女双决赛中胜出,算上总局、省体育局以及中国女网赞助商的奖金,她们每人的奖金都将过百万元,这还不算很可能蜂拥而至的其他社会企业捐助以及悬赏的部分。(王文)
《体育产业 “十二五”规划》全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并印发《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
《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是《指导意见》颁布以来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落实《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和内容。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体育产业“十二五”规划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推动体育强国建设、促进体育产业快速成长的重要阶段。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统筹“十二五”期间体育产业的各项工作,创造性地发挥体育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升体育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国家经济社会以及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体育产业乘势而上,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2008年全国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达到317万人,实现增加值1555亿元,较2007年增长16%,明显快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体育市场体系逐步完善,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体育市场主体日趋成熟,呈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体育产业由各方面自行发展,向国家主导、各部门和全社会联合推动发展转变。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取得积极进展,部分省市通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等政策,有效推动了地方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产业统计等基础性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第一次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摸清了体育产业基本情况。创办体育旅游博览会,以展会为平台,进一步带动了体育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先后建立了深圳、成都温江、福建晋江、北京龙潭湖、浙江富阳和山东乐陵等6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有效地调动了地方发展体育产业的积极性,也进一步发挥了体育产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以北京奥运会为代表的重大体育赛事极大地带动了文化、娱乐、旅游、建筑、通信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充分体现了体育产业的辐射效应。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为重点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建立,保证了体育市场的规范发展。体育**销量持续增长,“十一五”期间共实现销售额2428亿元,提取公益金728亿元。
虽然我国体育产业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体育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还比较低,尚未充分发挥出新兴产业的潜力和优势;体育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较低,区域发展不够平衡;体育产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机制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市场机制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体育市场尚不成熟,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消费观念有待引导,市场监管有待加强;体育产业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体育产业政策体系亟待完善,高素质的体育产业人才匮乏。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体育日益成为人民群众的重要生活方式,为体育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体育产业已进入快速成长阶段,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体育产业的发展规律,抓住历史机遇、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促进体育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国家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将发展体育产业作为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深化改革,开拓创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扶持政策,建立体育产业发展政策体系;继续保持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值以平均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到“十二五”末期,体育产业增加值超过4000亿,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0?7%,从业人员超过400万,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之一;创建一批充满活力的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有中国特色和国际影响力的体育产品品牌;不断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份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优化体育产业结构,提高体育服务业的比重,加快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基本建成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促进体育相关产业发展,壮大体育产业整体规模,增强我国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促进体育产业各门类统筹发展。以体育健身休闲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为先导,带动体育用品业、体育中介业等业态的联动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积极稳妥开展新兴的户外运动等项目,加强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市场开发;引导体育竞赛表演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体育赛事,努力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赛事品牌;做大做强体育用品业,制定与完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体育用品质量认证,进一步提升我国在世界体育用品业中的地位;鼓励发展体育中介业,大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等中介服务。
(二)优化体育产业结构。适应城镇化发展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形势,重点发展体育服务业,大力培育体育市场主体;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育产业,积极扶持中小体育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体育产业素质,提升体育产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体育产业良性发展。
(三)壮大体育消费市场。紧密围绕国家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战略,大力引导体育消费需求,积极培育和健全体育消费市场,不断增强体育消费产品的供给能力,以优质的服务促进体育消费。促进农村体育消费与城镇体育消费、传统体育消费与现代体育消费的协调发展。合理引导高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行为,积极扩大中低收入群体的体育消费需求。
(四)加快区域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坚持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结合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加快特色体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积极推动以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为代表的沿海发达地区将体育产业培育成为地区支柱性产业;大力扶持中西部地区围绕新兴城市圈、经济区、产业带建设,充分利用江河湖海、山地、沙漠、草原、冰雪等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与体育项目相结合,突出特色、延伸链条、打造品牌,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品牌优势转变,形成东、中、西部体育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积极扶持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产业。
(五)推动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合理规划体育产业基地的建设布局,协调不同类型、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产业基地发展,鼓励和指导各地做好各级各类体育产业基地的创建工作。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明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创建标准、认定条件和程序,加强对产业基地的扶持、管理和考核。“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建立20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30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和引导各类产业基地依据资源禀赋,进行合理的定位,发挥辐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和社会进步,以此全面带动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促进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互动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以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为重点,推动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复合经营,传统体育产业与新兴体育产业的互动结合,拓展体育产业领域,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会展、体育文化、体育出版、体育传媒、体育创意等相关业态的发展。充分利用体育运动休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大型体育场馆等体育资源,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创建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区,鼓励各地建设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统筹发展体育会展业,将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中国体育旅游博览会办成精品展会,鼓励不同项目、不同地区创办特色类体育会展。
(七)培育骨干体育企业。在体育产业各个门类中着力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增强我国体育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选择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企业或企业集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尽快壮大企业规模,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体育领域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培育一批体育领域战略投资者,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各类体育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八)推动体育服务贸易发展。以体育劳务、赛事组织、场馆建设、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为重点,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升我国体育服务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加强体育行政部门与项目协会、体育企业对外服务贸易的沟通及协作,积极搭建对外体育服务贸易平台,鼓励各类运动项目、特别是我国的优势项目和民族特色项目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探索建立体育服务贸易协调管理机制,逐步拓展和完善体育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尝试制定体育出口指导目录,扩大体育出口。
(九)推进体育产业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创建和完善体育产业信息、投融资及体育产权交易等服务平台。加强体育产业理论和实践研究,实施体育产业智库工程,“十二五”期间,设立10个国家体育产业研究基地。积极推进体育产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制。
(十)盘活体育场馆资源。进一步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不断丰富体育公共服务实现方式,面向社会、服务群众,合理规划和布局体育场馆设施,加强建设和管理,提高体育场馆设施的综合利用率和运营能力。多渠道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加强中小型体育场馆和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体育消费需求。结合体育赛事、健身休闲、体育旅游等业态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体育场馆资源的开发模式。加强体育场馆协会组织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功能。
(十一)做好体育**管理工作。深入贯彻《**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体育**发行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健全发行销售监督机制,确保体育**市场的安全和信誉,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丰富体育特色**品种;进一步加强体育**各项基础建设,提高管理、服务和营销水平,稳步扩大市场,为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基础。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培育体育市场主体。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推动国有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改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运作,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的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健全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二)加快体育市场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体育市场监管队伍,明确管理职能,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建立健全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许可制度,依法确定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准入和开放条件、技术要求和服务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管,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及产品质量检测,确保设施设备、服务条件、管理制度符合要求,确保消费者权益。加快制定各类体育标准,建立体育标准体系。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体育服务水平。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体育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三)加大体育产业投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对体育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通过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或争取其他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政府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产品、项目和企业给予扶持。鼓励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积极探索创建体育产业发展基金和体育企业融资担保体系。
(四)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在体育赞助、体育捐赠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体育产业企业的水、电、气、热等基本费用收费标准的调整。体育赞助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公益性体育组织捐赠财产,依照有关规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设立体育类基金会,鼓励境内外组织与个人向基金会提供捐赠和资助。
(五)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积极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探索运营管理的新模式。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在规划建设阶段要考虑综合利用、多功能使用的要求,为场馆的日后运营、维护和管理创造条件。通过建立体育场馆商业圈,延伸产业链,实现产业互补,增强持续发展能力。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扶持体育场馆运营专业机构,提高体育场馆经营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体育场馆冠名等无形资产开发形式,拓展场馆收入来源。
(六)支持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发展职业体育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创新和丰富体育发展模式、推动体育运动普及与提高方面的作用,按照职业体育发展规律,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从中国的国情和项目特点出发,借鉴国外发展经验,加强项目协会和职业俱乐部的基础建设和规范建设,严格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准入标准,健全职业体育赛事,促进职业体育规范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建立政府依法监管、协会管办分离、俱乐部自主运作的中国特色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研究推动职业体育发展的扶持政策。
(七)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支持体育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大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打造体育用品世界品牌。鼓励体育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积极鼓励和扶持知名体育健身企业做大做强,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体育健身品牌。积极推进体育赛事营销和管理的创新,大力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赛事品牌。
(八)加强体育无形资产开发和保护。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名称、标志、版权等无形资产的开发,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完善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的市场开发模式,理顺和明确各相关主体在市场开发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强化知识产权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积极探索体育无形资产开发模式。
(九)抓好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工作。加大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力度,结合《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重点培养管理、经营、中介、科研等高层次体育产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产业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为体育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储备。加强现有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体育产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提高体育产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体育产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切实将体育产业纳入各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级体育部门要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体育产业管理队伍组织机构建设,要把体育产业工作作为衡量体育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各级体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期间本地区体育产业发展的基本任务、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级体育部门要提高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社会的广泛参与。进一步加大体育产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步伐。
国家体育总局